2025年3月15日,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珠海冠宇”)發(fā)布關(guān)于訴訟進展暨終審裁定駁回原告起訴的公告。
公告顯示,ZL201210405678.9號專利已于2025年2月7日被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局宣告全部無效。
近日,珠海冠宇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關(guān)于該專利所涉案件的《民事裁定書》,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審判決,駁回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ATL”)的起訴,本裁定為終審裁定。
這起案件的一審判決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。2022年7月,ATL在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珠海冠宇專利侵權(quán)。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珠海冠宇應(yīng)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(quán)行為,十日內(nèi)賠償ATL經(jīng)濟損失和為制止侵權(quán)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共計4015萬元。
珠海冠宇在公告中表示,與ATL之間的專利爭議案件中已有14個ATL的專利被國家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局宣告或法院判決無效,已有12個案件被ATL主動撤訴,已有2個案件被法院駁回ATL的起訴。
目前,珠海冠宇在涉案專利為ZL201410782528.9號、ZL201621440703.7號及ZL201580082766.1號專利的案件中一審被判侵權(quán),珠海冠宇表示已/將提起上訴。
此外,2024年5月,珠海冠宇及重慶冠宇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向ATL提起了5起專利侵權(quán)訴訟,共計索賠5350萬元。目前,尚未開庭審理。
附:公告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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